北大青鸟设计培训:Java编程开发常用的几种设计模式?
随着我们对Java编程开发语言的掌握,对于不同场景下使用哪种设计模式会有更清晰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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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IT培训就一起来了解一下,JavaScript编程中的几种常见设计模式都有哪些类型。
设计原则单一职责原则(SRP)一个对象或方法只做一件事情。
如果一个方法承担了过多的职责,那么在需求的变迁过程中,需要改写这个方法的可能性就越大。
应该把对象或方法划分成较小的粒度少知识原则(LKP)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地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应当尽量减少对象之间的交互。
如果两个对象之间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对象就不要发生直接的相互联系,可以转交给三方进行处理开放-封闭原则(OCP)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该是可以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当需要改变一个程序的功能或者给这个程序增加新功能的时候,可以使用增加代码的方式,尽量避免改动程序的源代码,防止影响原系统的稳定什么是设计模式作者的这个说明解释得挺好假设有一个空房间,我们要日复一日地往里面放一些东西。
简单的办法当然是把这些东西直接扔进去,但是时间久了,就会发现很难从这个房子里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要调整某几样东西的位置也不容易。
所以在房间里做一些柜子也许是个更好的选择,虽然柜子会增加我们的成本,但它可以在维护阶段为我们带来好处。
使用这些柜子存放东西的规则,或许就是一种模式
面试中被问到了Java中的“六原则一法则”是什么
原则包括:
单一职责原则:一个类只做它该做的事情。(单一职责原则想表达的就是”高内聚”,写代码最终极的原则只有六个字”高内聚、低耦合”,就如同葵花宝典或辟邪剑谱的中心思想就八个字”欲练此功必先自宫”,所谓的高内聚就是一个代码模块只完成一项功能,在面向对象中,如果只让一个类完成它该做的事,而不涉及与它无关的领域就是践行了高内聚的原则,这个类就只有单一职责。提醒大家有一句话叫”因为专注,所以专业”,一个对象如果承担太多的职责,那么注定它什么都做不好。这个世界上任何好的东西都有两个特征,一个是功能单一,好的相机绝对不是电视购物里面卖的那种一个机器有一百多种功能的,它基本上只能照相;另一个是模块化,好的自行车是组装车,从减震叉、刹车到变速器,所有的部件都是可以拆卸和重新组装的,好的乒乓球拍也不是成品拍,一定是底板和胶皮可以拆分和自行组装的,一个好的软件系统,它里面的每个功能模块也应该是可以轻易的拿到其他系统中使用的,这样才能实现软件复用的目标。)
开闭原则: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在理想的状态下,当我们需要为一个软件系统增加新功能时,只需要从原来的系统派生出一些新类就可以,不需要修改原来的任何一行代码。要做到开闭有两个要点:①抽象是关键,一个系统中如果没有抽象类或接口系统就没有扩展点;②封装可变性,将系统中的各种可变因素封装到一个继承结构中,如果多个可变因素混杂在一起,系统将变得复杂而混乱,如果不清楚如何封装可变性,可以参考《设计模式精解》一书中对桥梁模式的讲解的章节。)
依赖倒转原则:面向接口编程。(该原则说得直白和具体一些就是声明方法的参数类型、方法的返回类型、变量的引用类型时,尽可能使用抽象类型而不用具体类型,因为抽象类型可以被它的任何一个子类型所替代,请参考下面的里氏替换原则。)
里氏替换原则:任何时候都可以用子类型替换掉父类型。(关于里氏替换原则的描述,Barbara Liskov女士的描述比这个要复杂得多,但简单的说就是能用父类型的地方就一定能使用子类型。里氏替换原则可以检查继承关系是否合理,如果一个继承关系违背了里氏替换原则,那么这个继承关系一定是错误的,需要对代码进行重构。例如让猫继承狗,或者狗继承猫,又或者让正方形继承长方形都是错误的继承关系,因为你很容易找到违反里氏替换原则的场景。需要注意的是:子类一定是增加父类的能力而不是减少父类的能力,因为子类比父类的能力更多,把能力多的对象当成能力少的对象来用当然没有任何问题。
接口隔离原则:接口要小而专,绝不能大而全。(臃肿的接口是对接口的污染,既然接口表示能力,那么一个接口只应该描述一种能力,接口也应该是高度内聚的。例如,琴棋书画就应该分别设计为四个接口,而不应设计成一个接口中的四个方法,因为如果设计成一个接口中的四个方法,那么这个接口很难用,毕竟琴棋书画四样都精通的人还是少数,而如果设计成四个接口,会几项就实现几个接口,这样的话每个接口被复用的可能性是很高的。Java中的接口代表能力、代表约定、代表角色,能否正确的使用接口一定是编程水平高低的重要标识。)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优先使用聚合或合成关系复用代码。(通过继承来复用代码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中被滥用得最多的东西,因为所有的教科书都无一例外的对继承进行了鼓吹从而误导了初学者,类与类之间简单的说有三种关系,Is-A关系、Has-A关系、Use-A关系,分别代表继承、关联和依赖。其中,关联关系根据其关联的强度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关联、聚合和合成,但说白了都是Has-A关系,合成聚合复用原则想表达的是优先考虑Has-A关系而不是Is-A关系复用代码,原因嘛可以自己从百度上找到一万个理由,浙江优就业需要说明的是,即使在Java的API中也有不少滥用继承的例子,例如Properties类继承了Hashtable类,Stack类继承了Vector类,这些继承明显就是错误的,更好的做法是在Properties类中放置一个Hashtable类型的成员并且将其键和值都设置为字符串来存储数据,而Stack类的设计也应该是在Stack类中放一个Vector对象来存储数据。记住:任何时候都不要继承工具类,工具是可以拥有并可以使用的,而不是拿来继承的。)
法则指迪米特法则:迪米特法则又叫最少知识原则,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有尽可能少的了解。(迪米特法则简单的说就是如何做到”低耦合”,门面模式和调停者模式就是对迪米特法则的践行。对于门面模式可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你去一家公司洽谈业务,你不需要了解这个公司内部是如何运作的,你甚至可以对这个公司一无所知,去的时候只需要找到公司入口处的前台美女,告诉她们你要做什么,她们会找到合适的人跟你接洽,前台的美女就是公司这个系统的门面。再复杂的系统都可以为用户提供一个简单的门面,Java Web开发中作为前端控制器的Servlet或Filter不就是一个门面吗,浏览器对服务器的运作方式一无所知,但是通过前端控制器就能够根据你的请求得到相应的服务。调停者模式也可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例如一台计算机,CPU、内存、硬盘、显卡、声卡各种设备需要相互配合才能很好的工作,但是如果这些东西都直接连接到一起,计算机的布线将异常复杂,在这种情况下,主板作为一个调停者的身份出现,它将各个设备连接在一起而不需要每个设备之间直接交换数据,这样就减小了系统的耦合度和复杂度)
这个问题在Java中属于比较基础的问题,但是也请题主不要灰心。面试是一个考量综合素质的过程,即使一两道题发挥不好也仍然拥有机会。
Java 设计模式,“单一职责原则”中说“每一个类只负责一项任务”。那么...
一些小职责可以用内部类,static class A{} ,源文件不须太多
设计也是对已经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而不在抽象上做不实际的细分吧..
至于类多,可以参考一派的观点OOP是有残疾的,纯OO经常导致画蛇添足...代码量翻倍
退回到过程和对象混用...尽量少分类,多用函数式纯函数,
现在的python就持这类理念
北大青鸟java培训:软件开发涉及到的六个重要原则?
软件开发原则问题我们已经给大家在前几期的文章中多次强调了其重要性。
尤其是不能违反用户的常规使用习惯。
今天,IT培训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软件开发原则中的六个比较重要的原则都有哪些。
一、单一职责原则1、单一职责定义单一职责原则: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中的相应职责,或者可以定义为:就一个类而言,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单一职责原则告诉我们:一个类不能太“累”!在软件系统中,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越多,它被复用的可能性就越小,而且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相当于将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当其中一个职责变化时,可能会影响其他职责的运作,因此要将这些职责进行分离,将不同的职责封装在不同的类中,即将不同的变化原因封装在不同的类中,如果多个职责总是同时发生改变则可将它们封装在同一类中。
2、单一职责优点1)降低了类的复杂度。
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比负责多项职责要简单得多。
2)提高了代码的可读性。
一个类简单了,可读性自然就提高了。
3)提高了系统的可维护性。
代码的可读性高了,并且修改一项职责对其他职责影响降低了,可维护性自然就提高了。
4)变更引起的风险变低了。
单一职责大的优点就是修改一个功能,对其他功能的影响显著降低。
二、里氏代换原则这个和单一职责原则比起来,显然就好理解多了,而且也不那么模糊不清。
1、定义官方定义:所有引用基类(父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简单理解就是:子类一般不该重写父类的方法,因为父类的方法一般都是对外公布的接口,是具有不可变性的,你不该将一些不该变化的东西给修改掉。
是不是感觉这个原则不太招人喜欢,因为我们在写代码的时候经常会去重写父类的方法来满足我们的需求。
而且在模板方法模式,缺省适配器,装饰器模式等一些设计模式都会采用重写父类的方法。
怎么说呢,里氏代换原则的主要目的主要是防止继承所带来的弊端。
继承的弊端:继承作为面向对象三大特性之一,在给程序设计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弊端。
继承会增加了对象间的耦合性,如果一个类被其他的类所继承,则当这个类需要修改时,必须考虑到所有的子类,并且父类修改后,所有涉及到子类的功能都有可能会产生故障。
三、接口隔离原则1、定义当一个接口太大时,我们需要将它分割成一些更细小的接口,使用该接口的客户端仅需知道与之相关的方法即可。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其实很好理解,因为你实现一个接口就是实现它所有的方法,但其实你并不需要它的所有方法,那就会产生:一个类实现了一个接口,里面很多方法都是空着的,只有个别几个方法实现了。
这样做不仅会强制实现的人不得不实现本来不该实现的方法,严重的是会给使用者造成假象,即这个实现类拥有接口中所有的行为,结果调用方法时却没收获到想要的结果。
网页名称:单一职责原则java代码 单一职责原则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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